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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10-25 00:00:00 点击率: 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产业专利导航试点

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的专利协同运用工作,不断完善专利运用服务体系,从而构建起知识密集、多点支撑的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经研究决定,拟组织申报2017年度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提高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将专利运用贯穿于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化和市场化的全流程,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将专利运用于国际并购、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企业上市等过程中,以专利质量布局,质量取胜,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专利技术集成和专利运营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培育专利运营业态,支撑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有效实施。

    二、试点单位及条件

    (一)国家专利运营试点单位

    重庆(国际)单轨协会、重庆润泽医药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帕特克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超声治疗医疗器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重庆市摩托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国家专利技术(重庆)展示交易中心。

    (二)知识产权联盟

    (1)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产业联盟;

    (2)内部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则;

    (3)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行业交流、市场拓展、构建专利池、制定行业标准、区域创新合作、行业专利纠纷解决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

    (三)专利运营平台

    (1)拥有30名以上专职从事专利运营或服务的工作人员;

    (2)拥有系统完整的专利运营工作方案或平台建设方案;

    (3)已成功进行过专利引进、收储、流转等运营活动,成功开展过专利投融资和专利交易等服务工作。

    三、试点任务

    (一)建立专利导航企业重大决策工作机制。建立专利分析与企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决策支撑机制,在战略制定、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资产重组运营、国际市场开拓等重大决策中,依托专利分析引导企业合理规划发展路径。

    (二)建立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主导的订单式专利技术研发体系;加强企业间合作,利用联盟化、协作化等手段,重点构建核心关键技术的专利组合,提升企业科学配置专利攻防组合能力和专利布局能力。

    (三)培育一批优势产品和知名品牌。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提高专利对产品品牌塑造的影响力,注重专利与商标的深度融合,突出专利技术对产品功能、品质等价值的引领和支撑,实现产品差异化,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

    (四)开展专利储备运营。围绕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储备运营,推动专利技术的集成和突破、储备和流转;强化专利综合运用,通过专利交易、专利许可、专利标准化、专利资本化等途径,促进企业专利价值最大化和产业价值链地位提升。

    (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运用专利获取竞争优势的能力,坚持以专利综合实力的提升为切入点,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积极构建和参与标准制订、专利联盟,在国际竞争和规则制订中逐渐增强“话语权”,不断提升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力。

    四、申报材料

    (一)填报任务书。各类申报主体分别填写《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试点企业)(附件1)、《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附件2)、《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专利运营平台)(附件3)(相关附件请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自行下载www.cqipo.gov.cn)。

    (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试点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证明符合试点条件的有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是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请自行下载填报,并经所辖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汇总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二)组织复核。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视情况组织评审。

    (三)择优确定。根据复核结果,择优确定项目数量,并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试点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辖区科委(知识产权局)和市知识产权局报送专利工作动态,市知识产权局将不定期举办交流活动,共同研究探讨试点工作中的相关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实施跟踪动态管理。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对试点单位进行跟踪管理和持续指导,做到跟踪管理到位,职责明确到位。

    三是及时提交任务书。请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及时填写任务书,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11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及电子档反馈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1.《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试点企业)

            2.《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

            3.《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任务书》(专利运营平台)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24日

 

    (联系人:田帅帅 许雄 联系电话:67736812/67014335;邮箱:2468587905@qq.com)

 

渝知发〔2016〕74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