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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庆市首批“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16-11-28 00:00:00 点击率: 0

渝经信发〔2016〕93号

 

关于征集重庆市首批“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科委,各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相关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培育发展新动力,发挥“独角兽”企业在颠覆式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委拟开展重庆市首批“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征集和培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定义

“独角兽”企业是指在我市注册成立、创办时间相对较短,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  符合平台、跨界、自成长、生态圈四大“独角兽”机理的非上市独立法人企业。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可分为“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一)“独角兽”种子企业。新创办5年以内,已获得天使投资或A轮融资,市场估值在1000万美金以上,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二)“瞪羚企业”。市场估值1亿美金以上,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三)“独角兽”企业。市场估值10亿美元以上,在行业颠覆式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

二、产业领域

移动互联、先进计算、量子信息、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交互、增材制造、柔性制造、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智能硬件、基因与精准医疗、合成生物、再生医学、新一代能源技术、纳米技术、石墨烯、节能环保、分享经济等前沿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相关标准和产业领域的企业填写《重庆市“独角兽”相关类型企业申报表》(附件1),将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件报送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县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填写《重庆市“独角兽”相关类型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委。

(三)市经信委会同市科委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市政府同意公布重庆市首批重点培育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名单。

(四)对列入首批重点培育的  “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专项政策,集中资金、要素、人才等创新资源给予重点支持,推动企业逐步壮大为“独角兽”企业。对列入首批重点培育的“独角兽”企业,市经信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采取“一企一策”专项扶持,探索形成支持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有效模式,示范带动其它企业发展。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科委高度重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重庆市“独角兽”相关类型企业的征集申报工作。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渝北区等重点区域产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应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认真组织落实。相关汇总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2月6日(周二)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接件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72号龙山街道办事处旁),电子版本发送至hhp.fendou@163.com邮箱。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  黄宏佩

联系电话:63895941

传     真:63899455

联  系 人:市科委  黄成钢

联系电话:67513507

 

附件:渝经信发2016093附件.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市科委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