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17〕39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7年重庆市“互联网+”
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10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重庆市“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渝经信软件〔2017〕1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在全市公开征集了2017年“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经单位自愿申报、专家初审、综合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现确定77个项目作为2017年重庆市“互联网+”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现予公布。
请各试点项目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确定的试点方向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试点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运行统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督促,并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有关困难,保证工作进度,市经济信息委适时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
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由试点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通过验收并具有可推广模式的项目确定为“互联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示范项目具体验收方案另行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4月30日
(联系人:陆畏;联系电话:63895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