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知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泸市科知〔2017〕84号)办法要求,现就组织申请认定2017年市级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牵头单位原则上是在泸州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联盟成员由五个及以上市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等独立法人组成。牵头单位处于行业龙头地位或在某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曾承担过国家项目(含子课题)或者独立(牵头)承担过省部、市级项目;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中介机构具有较强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二)建立有效运行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并有联盟组建方案。方案要明确联盟的组织机构、共性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发展方向等。
(三)有协同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联盟章程。章程应包括总则、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约束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等)、组织机构的框架与结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力与义务等。
(四)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书。协议书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五)能承担国家或牵头承担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具有攻克行业(产业)若干共性关键技术的能力。
二、其他要求
联盟应命名为: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
三、申请材料
1.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
2.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3.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单位情况表
4.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协议、章程
5.联盟挂牌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截止时间:8月31日
(二)申请程序
1.由联盟向属地(区县或园区)科技部门报送申请资料,由属地科技部门审核并汇总。市属单位可直接报送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2.属地科技部门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资料统一报送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审查。
3.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请组建的联盟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联盟予以发文确认。
请各区县科知(经科)局、各园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做好本区域内拟成立的创新联盟的考察、培育和指导工作。
联系人:贾 暄
联系电话:8950164
附件: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办法(试行)
泸州市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申请材料(模板)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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