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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 2017-09-14 14:37:00 点击率: 0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科委,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科委系统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万盛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直属公共服务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市科委机关各处室及系统各直属事业单位(含各单位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区县、万盛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市科委机关和系统各直属事业单位(含各单位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名额。

  全国拟表彰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先进工作者80名,实行差额推荐,分配给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3名。我市各区县、万盛经开区、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可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市科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可各推荐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做好重庆当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01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等案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技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

  2.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改革发展新问题。在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民生科技、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精准扶贫、激发科技人才和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创新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新经验。

  3.精准施策,积极落实科技服务地方发展的各项任务。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协同科技与经济等其他领域各方力量,优化工作机制解决管理难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协同、高效、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4.作风优良,领导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富有进取精神。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或社会公信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献。至今,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表现突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文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于付出、敢于创新,在工作中履职尽责,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2.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突出作用,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应。

  3.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在创新科技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善于把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精神与上级要求,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科研管理、监督评估、监测调查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工作中显示出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难点问题。在应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瓶颈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够勇挑重担,科学应对,表现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5.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服务意识强,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打赢扶贫攻坚战,推动产学研结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力量服务企业,促进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帮扶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本系统和服务对象中公认度高。

  6.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人员的,原则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各单位推荐对象材料经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本区县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机关、直属单位推荐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推荐对象,经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初审通过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并组织考察,经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后,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复审确定表彰对象。

  (二)坚持面向基层。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岗位上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各区县、单位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

  (三)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对象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四)严肃评选纪律。要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停止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见附件5),征求意见工作,由各推荐单位统一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跑章。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区县、各单位于9月26前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汇总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附件2-5),公示材料原件,以及1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典型案例(可另附页)。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考察审核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上述材料纸质版用A4纸上报,一式2份。表格电子版可在市科委网站(http://113.207.120.146)下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市科委组织人事处。

  正式推荐材料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后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推荐材料包括:《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6、7,一式5份)。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联合成立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区县、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委 鄢桢玉、周兴

  联系电话:67512020 67611511(兼传真)

  通讯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011室

  邮 编:401147

  电子邮箱:810056936@qq.com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谢黎

  联系电话:8686719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306室

  邮 编:401147

  

  附件:1.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

  进工作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3.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

  4.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

  荐汇总表

  5.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7.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重庆市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

  3.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

  4.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5.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 荐 审 批 表

  7.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