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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17-10-13 17:22:50 点击率: 0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按照《评审材料要求》(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汇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市科委,逾期未交或材料不全不再受理。

  市科委将按照《通知》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中的备案条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众创空间,推荐至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纳入我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系统。

  联系人:刘晏齐、赵一鸣

  电话:67605920

  电子邮箱:cqzckjlm@qq.com

  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1601室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


  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 评审材料要求

  3. 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