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委),有关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十三五”农口省级研发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提高农口研发项目特别是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绩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7〕2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4〕89号)等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十三五”期间农业领域在研重点项目的自查、督查、论证,以及加强创新载体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在研重点项目自查自检(2015-2017年度项目)
请各市科技局(委)、有关高校院所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按照项目合同的目标任务,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科技厅2015-2017期间立项的农口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附件1),围绕项目和绩效目标开展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进度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自查自检时间截止2017年11月23日。
项目自查自检工作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我厅将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核查。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赴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实地检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形成项目自查报告,汇总后统一寄送或邮件发厅农村处。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宁波市除外)将辖区内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其中26县项目独立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归口管理权限(如林业厅所属科研院所材料报林业厅科技处汇总)形成统一的自查报告(附件2)。
二、开展合同论证(2018年度项目)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工作。为从源头上抓紧抓好项目管理,我厅拟从项目合同签订环节着手,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便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更加自信、合理、有效地推进项目实施,从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项目尽早产生实施绩效。经研究,决定由厅农村处负责组织专家对2018年立项的重点研发项目进行合同论证。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抓紧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起草项目合同书,于10月30日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厅农村处。
三、到期未验收项目处理
根据要求,今年年底前到期未验收项目(将单独发各归口管理部门)将统一进行集中处理。按照归口管理权限,公益性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于年底前完成验收结题任务;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由厅农村处负责按照程序开展验收结题工作。请各归口管理单位抓紧时间进行梳理、研究,及时联系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摸底调研,听取执行情况和进度安排,提出所辖项目的处理意见。不能按时完成验收任务的,请在反馈意见表单(附件3)中说明理由,提出后续处理建议、意见,并于10月27日前反馈我厅。
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要求年底前完成验收任务。
四、农业科技领域管理工作座谈会
在上述自查、自检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领域科研项目和各类创新载体管理工作,我厅将适时召开“十三五”农口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和各类创新载体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载体管理中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形成下一步工作计划。届时,将邀请计划财务处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郝宇、邵晖
联系电话:(0571)87055374、87055372
邮箱:1711533143@qq.com,shaohui@zjinfo.gov.cn
附件:2.项目自查报告提纲和汇总表
附件:3.逾期未验收项目自查反馈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