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市提名工作,根据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2018年度我市主要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请联系市科委。
提名项目(人选)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我市提名的项目主体内容一般应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特别重大的项目除外),我市一般不受理和提名专用项目。
二、提名程序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项目完成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提名优秀项目和人选,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一般情况下提名1项。
我市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市科委将先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名至市科委的项目遴选,遴选确定的项目再按国家奖规定报请市政府正式提名。
三、提名材料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市内提名项目遴选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 市内遴选提名材料
各项目完成单位确定本单位提名候选项目后,请如实编写项目提名书,提名书中的内容不得涉密或包含涉密标识,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
请将项目提名书首页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提名书纸质版一式7份于11月27日前报送市科委(本次提名书的附件可暂不提供完整附件及原件,需第一完成单位盖章,第一完成人签名)。
(二)正式提名材料
经遴选和报请市政府同意的提名项目,在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和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完成网上填报。项目正式提名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拟提名项目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市科委将按规定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
《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4号)及提名工作手册请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1806室
联系人:张磊 电话:67513680
电子信箱:1471240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