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按照《重庆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对第二、第三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 二、考核对象 重庆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第二、三批人选。 三、考核内容 对第二批、第三批人选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参见《实施办法》。 四、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人选自查。人选对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总结,撰写2017年度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有关单位考评。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市科委进行复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三)结果备案。市科委将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资助经费。 五、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标准如下: (一)优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团队打造等方面,取得突出工作成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合格。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团队打造等方面,取得较好工作成绩和经济社会效益。 (三)不合格。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较差。 2017年度考核结果获评“优秀”、“合格”者,兑现资助经费;“不合格”者,不再作为支持计划人选,停止经费支持。 六、有关要求 各支持计划人选要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工作,人选所在单位要认真组织对相应人选进行初评,并于11月15日(星期三)17:00前将人选述职报告电子档和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并报送市科委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付波,电话:67605997 张力,电话:67516529, 邮箱地址:zlop2011@163.com 纸质件报送地址:市科委大楼1206室(张力)
附件:1、重庆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人选XX年度述职报告 2、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第二、三批人选名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