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县科技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科技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计[2017]34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财力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科技项目领域
在泸州市注册具备技术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科技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市重大科技工作,推进全市创新发展,开展我市特色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和示范、民生科技、产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及科技能力建设等科技活动。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指南有明确要求的需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授信证明或股东增资证明等,涉密单位除外)。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应符合“申报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见科技厅网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须知”)。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六)资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七)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正式报来的申报书有二维码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水印,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至项目各区县(园区)科技局,市属单位径送市科知局。
(四)各区县(园区)科技局报送市科知局。
各区县(园区)科技局对本区域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市科知局,并按照《泸州市科技局关于对申报国家与省级科技项目提供推荐报告的通知》(泸市科[2014]59号)报送项目推荐报告一式一份。
(五)市科知局报送科技厅。
市科知局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并组织评审、公示。在网上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统一报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报送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四、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需报送资料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预算书一式二份,预算书暂不需在网上申报,只需下载本通知附件进行填报;
3.申报单位的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
报送地点: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计划条财科
联系人:何音 8950162
附件: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说明及各科目支出编报具体要求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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