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科学研究,根据科技体制改革精神,拟开展2018年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联合资助试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18年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申报单位。 二、资助方式 根据今年市财政科技资金预算情况,2018年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联合资助试点项目共340项,由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协议》,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按照“5+5”方式共同出资予以支持,项目资助强度10万元/项,其中市财政资金5万元/项,申报单位配套5万元/项。原则上每个单位联合资助项目不超过30项。 三、立项原则 (一)市科委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择优资助、兼顾领域、统筹平衡”的原则,适当向大数据智能化、数学和交叉学科等领域倾斜,遴选确定联合资助项目。 (二)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根据各自科研需求和科研实力,提出本单位联合资助项目数量,市科委根据前款原则择优择需确定各单位具体联合资助项目数量。 (三)联合资助项目纳入市级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信用管理,配套经费监管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四、有关要求 同意参加“2018年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联合资助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2018年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联合资助试点需求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6月7日18:00前发送传真或联系人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参加联合资助。
联系人:熊新 邮箱:4699857@qq.com 电话:023-67605792 传真:023-67183538 附件:《重庆市2018年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联合资助试点需求表》
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处 2018年6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