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重庆市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渝北科委〔2017〕17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我委将依据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筛选给予立项支持,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渝北区行政管理区域(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良好的科研和经费保障条件;
(二)申报单位是工业企业的,原则上要求是入库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拥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选取比例由普通单位的20%提高到50%);
(三)申报的项目应在区内实施或示范应用,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从事相应研究工作的资历;
(五)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同一申报单位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3项、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二、申报专项及要求
(一)大数据智能化科技专项(简称“大数据智能化专项”)
支持重点:1.支持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掌握机器人生产线、精准数字化工厂、智能化工厂、智能单元、智慧供应链等建设的关键技术。
2.支持企业建立产业内网和大数据平台,在关键制造装备上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目标产品继承应用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
3.支持传统科研机构与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普遍运用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实现传统科研机构数字化和网络化转型。
4.支持企业围绕数字渝北建设,开展大数据智能化先进技术和模式的应用示范。
资助强度: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的资助。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
(二)临空海外英才和临空创新人才专项(简称“临空人才专项”)
申报要求:1.项目负责人为渝北区临空海外英才或临空创新人才;
2.项目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且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关键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重点产业方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打印、新材料、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无人技术、航空产业、数字城市等符合《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生态圈的意见》(渝北委发〔2016〕8号)重点发展要求的产业方向。
资助强度:给予经评审认定后项目实际总投入50%的资助,A1(A)类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A2(B)类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1(C)类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B2(D)类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申报单位现场答辩。
(三)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简称“民生创新专项”)
支持重点:1.现代农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林作物、特色水产品、名贵中药材、畜禽等优良新品种引进选育及特色产品种养殖技术研究示范;支持设施农业、农机装备技术、绿色灌溉技术等集成研究与示范;支持精准平衡施肥、缓释肥施用、病虫害防治、绿色防控等技术研究和推广;支持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创新;支持农业的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质量安全体系、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优质农产品物流、临空现代食品冷链物流等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究;支持精准扶贫农业共性技术引进和推广示范。
2.生态环境。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以及重污染天气、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工程示范;支持建筑、涂装等行业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研究及相关装备研发。
3.医药卫生。支持重大疾病检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心理疾病诊疗、预防接种等基础研究;支持妇科、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等基本健康诊疗研究;支持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危急重症等妇女儿童疾病的研究;支持远程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的新模式研究;支持中医药诊疗、中医养生产品等研究。
4.文化教育。支持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支持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研究;支持学校探索特色课程、特色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线上线下混合学习、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支持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5.公共安全。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研究;支持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防灾减灾、食品卫生等领域安全技术研究及设施设备研发;支持消防指挥决策系统、火灾预警防控系统等消防信息化技术研究;支持食品药品控制、检测、跟踪、溯源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与应用;处突、刑侦技术研究与应用。
资助强度: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的资助。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
(四)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简称“应用研发专项”)
支持重点:1.支持汽摩、电线电缆、模具、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展技术、工艺、设备的改造和提升研究。
2.支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机器人、虚拟现实、3D打印、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无人技术等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
3.支持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产业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支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人文交流、共建智能技术研发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和成果。
资助强度: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的资助。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
(五)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简称“成果转化专项”)
支持重点:支持企业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企业将现有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示范应用;支持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创新研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标准专利战略;支持中介机构深入企业开展专利增量提质;支持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支持企业围绕专利产品开展专利分析,围绕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布局和保护。
资助强度: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30%的资助。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均一式七份,具体如下: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研项目查新报告》(申请政府资助7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提供)。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附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查验)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1 | 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明确各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科技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
2 | 项目资金承诺书(原件) | 所有项目均须提供。 |
3 | 与国内外合作研发与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属于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示范的项目须提供。 |
4 | 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 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提供。例如:新药证书、通讯电力入网证、生物新品种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
5 | 专利证书(复印件) | 拥有专利权的项目须提供。 |
6 |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 涉及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的项目须提供。 |
7 | 知识产权变更协议(复印件) | 涉及知识产权变更的项目须提供。 |
8 | 临空人才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临空海外英才卡、临空创新人才卡、聘用合同及任命项目负责人文件。 |
9 | 市级以上研发中心证明文件(复印件) | 提供者优先立项,批准文件 |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电话
请于2018年8月6日17:00前报区科委,申报书电子档请传送至各电子邮箱(文件名改为: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一)应用研发、大数据智能化、临空人才(工业)、成果转化(工业)
梁婷 67823914 320836443@qq.com
(二)民生创新、临空人才(农业)、成果转化(农业)
杨敏 67817328 357768244@qq.com
(三)成果转化(知识产权)
王涛 67808508 1514321945@qq.com
附件:
1.《大数据智能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2.《临空海外英才和临空创新人才专项项目申报书》
3.《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申报书》
4.《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书》
5.《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书》
6.《项目资金承诺书》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 附件下载==
·渝北科委【2018】7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渝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