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度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支持高新区创新发展科技项目备案的通知》(川科计【2018】3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高新区创新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高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高新区内智能终端领域及其他高新产业领域的科研开发项目。重点支持智能终端领域的科研开发项目。
二、实施周期
一般为2-3年,2018年11月开始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泸州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申报要求的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高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针对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3.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企业牵头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证明,涉密单位除外),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网上申报时上传。
4.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4.不受理涉密项目。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上申报要求,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并作为纸质申报书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四、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2018年度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高新区创新发展科技项目类型为研发项目,资金主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对智能终端领域项目支持额度为50-300万元,其他领域项目支持额度为50-150万元。
五、项目及经费管理要求
项目经费的开支使用、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依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规定要求进行管理。
六、申报流程
2018年度省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高新区创新发展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申报书及上传附件。
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备案管理平台,选择《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申报书》,按照提示在线填报和上传附件、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或与网上申报书不一致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核和网上提交。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并将纸质项目申报书报送至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
(四)高新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
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形成项目汇总表(须盖公章)和正式文件的推荐报告,连同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条件财务科。不在推荐报告与汇总表范围内的项目我局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份数
申报材料一式4份。申报材料用订书机装订即可,如果较厚,则可以胶装成书,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八、申报时限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30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同时在网上在线提交。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于10月1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九、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申报通知
请申报单位一定要注意认真阅读本通知,特别是通知中的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每一项都要认真看。
(二)加强联系和审核
申报单位应主动与高新区科技局加强联系,以获得支持和帮助,高新区一定要对项目申报认真把关。
(三)申报中常见问题
1、如果确定要申报项目,还没有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即项目申报平台上注册的单位,请要尽早注册。因注册的过程包括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两个主体的注册,要这两者都注册成功了,整个注册过程才算全部完成,项目负责人可以进平台填写申报书。注册过程中既需要我们市科知局作为归口部门要审核,还需要省上在平台中进行实名认证,这些过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请各单位不要在项目申报快截止的最后几天才去注册,以免时间太紧,无法完成申报。
注册程序如下:
第一步:注册项目申报单位。
第二步:作为归口部门的市科知局审核项目单位信息。为加快审核进度,各单位注册后可主动联系我局计划条财科审核。
第三步:科技厅对单位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单位注册成功。
第四步:注册项目负责人。
第五步:项目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注意这个程序的审核不是由市科知局完成。
第六步:科技厅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通过,项目负责人注册成功。
2、请妥善保管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因为项目立项以后填写任务书、验收书等都持续需要使用它进到平台中去完成,以及以后申报新项目。
3、填写申报书应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上报,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一定要注意是在单位提交上报后打印(如果单位没有提交上报,导出来则是预览的格式和有“预览”字样的水印,不能作为上报材料使用),这样打印出的是PDF的格式,每页都有二维码,还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水印。请不要在下载的WORD文档申报书中直接填报后盖章申报。可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确认申报材料是否有效。
4、注意提交上报的操作应是先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进入平台中提交,再以“项目单位”的身份入进入平台中提交上报,两步走完,才算完成全部提交上报程序,才能导出打印,我局也才能在系统中看到并审核。
5、网上内容应与报送的纸件资料一致。如果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不能随意在已打印出的申报纸件中手动修改,应进行在线修改后,必须全套重新打印,不能只换其中哪页。因为每次打印二维码生成都不一样,可以通过扫二维码辩真伪。
6、注意申报书封面和封底都有盖章处,不要漏盖。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
7、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各个合作单位都要在“项目合作单位意见”栏盖公章,注意,如果在“项目信息表”中的“产学研联合”写了“是”的,后一页中的“合作单位”一栏就必须要填写,并且需要合作单位在申报书最后一页的“项目合作单位意见”中盖章,注意不能盖章后扫描打印,要盖鲜章,请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有合作单位的应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否则不予受理。协议或合同应是针对项目的合作协议,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合作协议。
8、申报项目应严格按通知与指南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特别是涉及合作协议与自筹经费证明的项目,并在申报书后附纸件.
9、申报人承诺中有“申报人签字”一栏,请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不能盖章,也不能由法人代表签字,除非项目负责人与法人代表是同一人。
10、各单位意见中的“领导签字”一定要签字或盖私章,不能为空。
十、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高新科 罗永松 8950161
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 李 琦 8919617
(二)申报流程咨询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计划条财科:叶毓娟 3111627
吴彦青 3127436
(三)技术支持热线
张 波028-85249950
彭 杰028-68187980
十一、报送地址
地址: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9号106室高新区科技知识产权局
附件:四川省科技厅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申报书(模本)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