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根据《绵阳市专利资助与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教[2014]122号),2017年9月-2018年2月专利资助资金即将拨付。为保证拨付工作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专利资助资金为个人的
1、2000元(含)以内的实行现金支付。凭资助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到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办理领取手续,凭该手续到财务室领取现金(如需代领,需准备申请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2000元以上的实行转账支付。资助申请人需准备《关于申请拨付专利资助资金的函》(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10月22日-26日到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办理手续。
二、领取专利资助资金为单位的
1、资助资金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实行现金支付。凭申请拨付资助资金函(附件1)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到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办理手续,凭该手续到财务室领取现金。
2、资助资金金额2000元以上的实行转账支付。凭申请拨付资助资金函(附件1)于2018年10月22日-26日到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办理手续。
3、领取专利资助资金不再需要单位财务收据。
三、现单位名称与原申报名称不一致的,请同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文件。
四、我单位办公地址位于绵阳市子云街北路58号(市人民检察院后楼三楼)。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322室,财务室323室。
联系人:宋明雄
联系电话:2319901
五、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方便各单位及个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过时责任自负。
附件:1.关于申请拨付专利资助资金的函;
2.领取专利资助资金的名单(现金部分);
3.领取专利资助资金的名单(转账部分)
附件:1459835.doc
绵阳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