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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时间: 2017-04-07 15:53:00 点击率: 0

渝知发〔2017〕24号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45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质量优秀的项目。 
  3.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名额分配 
  1. 市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14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8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6项。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不占此项指标。 
  2.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江北区)可另推荐项目2项。 
  3.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长寿经开区和重庆高新区分别可另推荐2项。 
  4.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帆集团、长安汽车、紫光化工、海扶医疗、小康汽车、隆鑫通用、中冶赛迪、金山科技、西山科技、太极集团等10家企业)分别可自荐1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区专利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并将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各项目的推荐理由(附件1)等连同项目申报书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2.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3.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申报。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4.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由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资料电子件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2. 由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应提交①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②以及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区(县)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汇总表 
        2.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采取主要推荐渠道推荐名额情况表 
        3. 推荐函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6日



    (联系人:张朝君,田帅帅;电话:67612599,67736812;邮箱:623767585@qq.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科技大厦1413)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