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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庆市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17-01-10 00:00:00 点击率: 0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科技型企业,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征集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券机构内涵

  接券机构是指接收和兑现科技创新券,提供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创业孵化、高企申报、挂牌代理等科技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和中介机构。

  二、接券机构条件

  凡在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下列七类机构,均可申请成为重庆市科技创新券的接券机构。

  1、 高等院校: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公立三本及以上院校,需具有市级以上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2、 科研院所:指在市科委备案登记管理的科研机构,需具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3、 新型研发机构:指经市科委认定,产学研高度协同、国内外开放合作的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独立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或大型企业集团内部资源垂直整合性质的研发实体。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

  4、 检测机构:指具有有效CMA或CNAS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服务,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服务如型式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公告检验、3C检验、监督检测、法定检测等除外。

  5、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指市级以上备案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主要接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为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6、 高企申报代理机构: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接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服务。

  7、 挂牌代理机构:指开展新三板、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其中,开展新三板挂牌代理业务的,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保荐机构且成为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联盟成员;开展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业务的,需经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备案且成为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联盟成员。主要接收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为企业提供新三板、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代理服务。

  三、申请程序

  1、在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注册、免费开店,并发布科技服务产品。

  2、在线提出“申请接收创新券”,提供相关资质证明,通过审核后,即可接收相应类别的创新券。

  四、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科委创新办 67511393

  2、开店咨询: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67513887

  

  附件: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注册开店手册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1.  科技创新券接券机构注册开店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