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填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内容 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 三、填报方式 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s://slb.chinatorch.gov.cn:7843/xonlinereport/showLoginPage.do)企业申报端口,进入企业年报填报并提交。 四、时间要求 网上填报截止日期:2017年5月12日。 五、其他事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区县科委(根据火炬统计的企业名单)组织所属区域证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及时填报。 已提交网上更名申请、纸质材料己交到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的企业,待网上系统更名后再进行操作。 三证合一的企业,填报年报前应先通过企业核心信息修改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再填写年报。 市科委联系人:邓敏军67515963 市高企协联系人:郑慧67788354、刘怡枚67300549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