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关于征集“十三五”期间“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十三五”期间“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11-29 00:00:00 点击率: 0

渝经信科技〔2016〕2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征集“十三五”期间“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中型工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到位,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遵循市场供求和产品生命周期规律,建立并完善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推进体系,促进工业产品提档升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征集“十三五”期间“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即上市、在研和策划启动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应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企业与市内外高校及研究院所协同开展项目研发及实施产业化;

二、“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属于国家及重庆市重点支持产业类别;

三、项目的实施能较好地体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节能降耗的贡献作用;

四、纳入“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将作为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和民营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重大新产品优惠扶持政策等重点支持对象,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有关专项;

五、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负责所在辖区或下属企业的项目征集,并将项目表(详见附件)汇总后,于12月9日前加盖初审单位公章,报送市经信委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082888@qq.com;

六、中央在渝等其它企业,于12月9日前直接将项目征集表报送至市经信委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082888@qq.com;

七、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对所征集的项目进行评审后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征集十三五期间“三个一批”新产品开发重点项目的通知附件(1).xls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向晖;联系电话:6389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