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关于申报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试点)的通知
关于申报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试点)的通知
时间: 2017-05-16 09:10:18 点击率: 0

  市级有关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6〕29号)精神,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创新绩效管理制度,我委利用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市级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强市场服务,增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以2016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申报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分为研发投入激励和市场服务激励两类。

  二、申报对象

  研发投入激励申报对象为纳入国家R&D经费统计调查范围、属于事业法人的市级科研院所。

  市场服务激励申报对象包括研发投入激励申报对象和转改制为企业法人的市级科研院所。

  三、申报时限

  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2日10时至6月6日17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在申报时限内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cstc.gov.cn),选择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进行申报资料填写。事业法人科研院所分别选择“研发投入激励”和“市场服务激励”选项填写,企业法人科研院所选择“市场服务激励”选项填写。

  (二)申报对象将加盖单位印章的申报书(申请表)纸质材料于6月7日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写申报书(申请表),除基本信息外,一律以word文档上传。其中,“评价指标”填写后,须同时上传excel文档。

  (二)附件资料包括相关的文件、证书、合同、发票、完税证、审计报告(决算报告)等证明材料及清单,用于佐证申报书中填写的评价指标,应真实、全面、完整,避免在评审中被扣分。

  (三)网上提交申报书(申请表)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将不予修改、退回。

  (四)申报书(申请表)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纸质件有效,并按时报送至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未报送申报书(申请表)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类别咨询

  研发投入激励:市科委创新发展办 刘成(67513907)

  市场服务激励: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陈萍(67512121)

  (二)申报流程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67512626、 67512869(传真),

  李俊(67622559)、雷阳星(67515832)、周琦凯(67524067)

  (三)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

  重庆科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赵成钢(67511205)

  (四)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 赵小平(67513692)

  

  

   附件:1.重庆市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2.重庆市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模板)

   3.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PPT)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1.  重庆市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2.  重庆市市级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申报书(模板)

  3.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