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17〕6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中型工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进一步优化集聚创新资源,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益,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和重点
1.符合《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2.符合《2017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重点申报领域》(附件1)相关范围。
二、申报认定程序
1.符合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中心;
2.市经济信息委将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答辩评审及现场核查;
3.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核查情况,择优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二年内不得再申报认定。
联系人: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 唐国锋
电 话:63898923
行政服务中心接件联系人:唐翊皓
联系电话:13883253191
接件地址: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
附件:1,2.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