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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6-15 09:05:35 点击率: 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产业主管部门,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及贯标试点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按照《重庆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施方案》(渝府发〔2016〕49号)关于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建立组织管理新模式的要求,我委决定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贯标工作政策引导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贯标工作的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开展贯标。鼓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将贯标工作纳入区县工业资金专项申报范围,并将贯标结果作为区县工业资金专项申报的优先或加分条件。我委将定期发布各区县贯标工作进展情况简报。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开发区产业主管部门填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引导政策情况表》(附件1),并于2017年6月16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加强贯标咨询服务工作指导

(一)开展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年度登记。鼓励有实力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或企业开展贯标咨询服务,经自愿登记、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为重庆市推荐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并予以公布(有效期一年)。我委将每年度开展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登记工作,未登记的视为自愿放弃推荐资格。请有意向开展贯标咨询服务的机构或企业填报《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盖章的PDF电子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

(二)开展贯标咨询服务质量跟踪。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要务实为贯标企业服务,坚持实质贯标,对弄虚作假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取消重庆市推荐资格并进行公开通报。各贯标企业启动贯标工作后,需注册登录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http://gltxgb.cspiii.com/User/Login/)上报每一阶段贯标工作进展情况,我委将委托国家贯标评定机构对上报的贯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一核查,确保实质贯标。

(三)开展市级贯标试点评估验收。按照贯标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我委将委托国家贯标评定机构采取“会议评估+现场验收”的方式开展市级贯标试点评估验收工作。对通过国家贯标评定或市级贯标评估验收的企业,在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技术改造、互联网+等项目申报中优先支持;对贯标成效显著的企业,优先确定为市级贯标示范企业;对贯标咨询服务优质的机构,优先确定为市级贯标咨询服务示范机构。

    三、加强贯标工作人才培养

鼓励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加强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国家贯标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考试。鼓励贯标企业加强内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和考试。我委将不定期委托国家贯标评定机构开展重庆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内审员和贯标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活动。

四、加强贯标工作宣传推广

贯标作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2017年,我委将陆续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走进重点企业、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巴渝行等系列活动,加快贯标工作宣传推广。同时,支持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产业主管部门联合贯标咨询服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贯标工作宣传推广活动。

 

附件:1-3.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6月7日

(联系人:耿雯俊;联系方式:63895375;邮箱:cqjxwzn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