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知发〔2017〕34号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
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
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14〕89号),经研究,决定启动本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上市阶段、资本运营阶段所开展的以下工作: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分析。从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开拓、产品升级、竞争策略等方面,制定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分析企业所处产业链位置,明晰企业的上下游配套和横向竞争关系,分析相关国内外市场企业集中度、新进入者数量、市场需求层次、竞争强度和竞争格局等。具体包括产业环境分析、企业创新和盈利能力分析、发展定位分析、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培育等内容。
(二)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梳理、统计和分析行业前沿技术、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及国内外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在行业发展、技术开发方向、研发方向选择、市场占领、合作伙伴选择、竞争对手、出口目标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方面开展分析;围绕企业投资并购、兼并重组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围绕上市融资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等。具体包括核心技术分析、竞争对手分析、侵权风险评估、产品出口、合作伙伴选择、重点产品开发策略、专利布局策略、核心产品技术先进性评价、上市侵权风险排查等。
(三)其他运用专利信息导航企业技术创新、完善产品链的相关分析。
二、申报条件
1. 在重庆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专利支撑企业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
5. 企业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制度特点较为了解,能够为专利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经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6.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和“贯标”企业优先申报。
三、申报流程
本项目由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
1.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科委)申报。
2.初审。区县知识产权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填写汇总表报送市知识产权局。(见附件2)
3.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对区县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4.拨付。根据专家评审和局办公会意见,提出拟资助项目清单及补贴额度,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知识产权局商市财政局同意后,下达审批文件,拨付补贴资金。
四、支持方式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资助,即企业开展专利分析,完成专利分析报告后,进行后续补贴。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电子件及纸质件,见附件1);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
3. 与申报单位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专利分析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提示:专利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材料不需要提供。)
(二)申报时限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装订要求
纸质资料请用A4纸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各区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应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复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不予补报。
附件:1.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
(联系人:张朝君;联系电话:6761259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3)
渝知发〔2017〕34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